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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网站业务
名词定义
1、无线网站定义:提供基于无线互联网的WAP网站、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建设及推广的综合服务。企业使用无线网站业务,可自助建立WAP网站并对其内容和应用进行实时管理、更新。手机用户通过企业的无线网站可随时、随地与企业进行互动沟通和各种业务往来,企业也可以实现移动营销、移动客服、移动信息化管理等多种功能。
2、无线网站代理商定义:在集团客户资源及技术等方面具有优势, 通过其自身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推广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无线网站的合作伙伴。
业务合作原则
1、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作为提供无线网站的通信运营商,向无线网站业务代理商提供优质、稳定的无线网站业务服务。
2、无线网站代理商利用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无线网站,向其发展的目标客户提供服务。并自行负责对其发展的目标用户进行日常维护。其中包括:日常业务管理、客户关系维护、售后用户费用的催缴、客户投诉处理、以及开拓市场的工作并承担上述工作的相关费用。
3、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与无线网站业务代理商,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遵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为集团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4、无线网站业务代理商自愿接受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业务管理,应对用户的个人资料、通信信息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应负责确保自身系统的信息安全工作的落实。
代理商准入
代理商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资质要求:
1、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具有代理电信业务的经营范围。
2、有合法有效的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手续,能够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有良好的经营服务业绩和社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
4、对无线网站比较熟悉,并且在其代理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营销服务网络和最终客户群体。
5、有正式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
代理商申请
代理商在申请代理无线网站时,应向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及相关证明:
1、申请单位须如实填写《无线网站业务代理商申请表》和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的内容须包括:公司背景及团队介绍、集团客户资源介绍、准备开发或服务的目标客户市场规模等内容、场营销宣传推广方案。
2、申请单位须向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法人代表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名片)、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代理商发展客户原则
1、无线网站代理商应要求其发展的集团客户必须签署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无线网站业务协议》,负责按时向中国移动北京公司返回客户签署的协议,并保证其真实性。
代理商客户服务要求
1、无线网站代理商应对客户服务渠道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宣传。
2、为保证客户正常使用无线网站,代理商承担一线客户服务工作。
3、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承担二线售后服务支持,无线网站代理商应提供专人作为客服联系人,负责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客户服务的接口工作。

